四、我与妈妈的丈夫(6)(2/2)
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更理X、更无感情的看待这件事,但没想到完全不是这麽一回事。
我知道,像我这样为了父母强忍着与异X做这种事的人是有的,但他们的心情为何我不知道。
反正对我来说,这就是一种折磨。
我本来不想将这种理由说出来,但这就是我对你冷漠的原因。
只要看到你,我就会想起那时候的事。
这自然不是你的错。
你若是感到受伤,我可以道歉,但在此之上、能够安慰你的话我也不知道有什麽。
总之,达成共识的我们就这样开始了这场假冒「婚姻」的「契约」。
结婚、在离老家稍远的地方买房并住进去、生一个孩子……我们像是跟着写好的清单行动,用最快的速度一个个完成父母的期许,同时用各种藉口和理由,将我们与长辈们的生活分割得远远的,让他们无法再多g涉什麽。
这样子,我们才有办法追求我们真正想要的,而它也是我们所订立的规则中,最先被提出的──接受对方与别人拥有交往关系。
简单来说,就是「得到允许的外遇」。
我们都同意,只要该做的事都完成了,彼此就可以去与他人交往。
但这项规则有两个条件必须遵守。
首先,是绝对要告知另一方,因为必须确保被人看到并遭到质问时,两人的说法都是相同的。这也就是为什麽我和yAn子小姐会认识彼此。在确定要交往的当天,你妈妈就把她带过来见我并说明好全部事情了;同理的,你妈妈也认识我的男朋友。
再来,就是要小心行动。要与自己的对象见面,必须避开家附近和一些长辈亲戚们会去的地方。如果有必要,连同事会去的地方也要避免。
当然,除此之外我们还规定了其他事。但都是一些与你无关或不值得一提的小事,这里就不提了。
回到最近,我与你妈妈会离婚其实是意外,似乎是你爷爷撞见了你妈妈正在和yAn子小姐约会,估计她们也像我和我男朋友一样,做了什麽难以解释的举动被看到了吧。
由於实在不可能再多辩解,祈就要我以这件事为理由提出离婚,因为至少这样我才不会被发现。
这样说虽然很不礼貌,但还好你的外公外婆在发现之前就过世了,不然这事肯定会闹得更大。
反正没其他办法,事情就只能按照你妈妈说的处理。
不然我们原本计画,是等到你可以独自在外居住才会找理由分开,然後各自去和自己的交往对象同居。
後面的事就如同你知道的。
因为各种出乎预料的事,变成了现在这样。
【本章阅读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