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出售菌种的打算(1/2)
除去公益林面积,基本农田范围,和一些地势险峻,风险係数比较大的地方之外。
青山村周围,適合用来开发林下经济的地方,大概有两千亩左右。
这两千亩林地中,杨林已经承包下了八百亩,並且拥有以后的优先承包权。
在见到杨林赚钱之后,村里一些比较有钱的人家,比如王屠夫家,村长家,已经开始动手,承包下了几十亩到一百亩不等的面积。
一些家族势力大的,朋友多的,也与亲戚朋友们合作,包下了面积不等的山林。
想要把青山村剩下的林地面积全都承包下来。
这样一来,可就把村里的其他村民给惹怒了。
他们虽然没有技术和本钱,去承包山林。
就算勉强凑出了钱,也没有门路搞清林下种植的各种环节。
但是他们知道,再让村里的那几家有钱的继续搞下去。
青山村的山林,將会和他们没有半点关係。
除了每年能够分到手的,那点少得可怜的承包费用。
他们这些人將不会再有任何收入,会继续在村里穷一辈子。
只能眼睁睁看著別人去发財。
有道是,不怕兄弟苦,就怕兄弟开路虎。
都是一个村的,凭什么村里的林地,没有他们的份?
已经承包出去的就算了,凭什么没有承包出去的,也不给他们留下机会?
於是乎,眾人在村委会中大闹了一场。
扬言不会再同意村里的任何林地承包行为。
没有取得足够数量的村民同意,承包手续或许还能办下来。
但是遇到大多数村民反对的,手续肯定办不了。
青山村剩下的一千亩林地,就这样搁置起来。
在镇政府和县扶贫办的出面调解下,才算是给村民们提出了一个能让大多数人接受的答覆。
县领导决定,將青山村作为试验田。
成立青山村村集体合作社,计划投入五百万的扶贫资金。
打造重点產业扶贫项目,將其发展成一个,能够辐射全县的林下经济示范园。
尚未承包出去的那一千亩林地,併入村集体合作社资產。
由村集体开发经营。
青山村村民,按户口入股。
集体合作社由红岩镇政府和县农业局监管。
確保在合作社盈利之后,每年將会拿出20%的利润进行分红,均分到每户村民手上。
10%的利润,用於村集体建设,如开挖水渠、修缮道路、维护自来水等公益项目。
70%的利润,用於合作社的发展所需。
社长由村长担任,支书和几名驻村干部,分別担任监理和执事。
財务从外面去请。
县扶贫办的资金已经到位。
只不过,这五百万的扶贫资金,並不是直接打在合作社帐户上。
而是由合作社进行项目申报,通过审批后,才能在项目的不同阶段,拿到一部分钱。
村长唯一能想到的项目,自然就是种香菇。
县扶贫办也是在看到杨林的成功后,才会觉得青山村的地理环境好,愿意加大扶持力度。
五百万资金,就是让青山村去种香菇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