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这不叫买书,这叫代笔!(2/2)
甚至有专门的词来称呼,叫做代笔!
古代对智慧財產权非常不在意,作品和作者对不上的事情常有发生。
比如在欧洲,就有富商洛必达找落魄数学天才伯努利购买数学成果,这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洛必达法则”。
倘若不是后世发现他们的书信,恐怕这段故事就会彻底淹没在歷史中。
放在中国古代,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不少,金釵换酒的落魄文人更多。这种代笔之事便时有发生。
尤其是对於小说而言,明清小说並非正途,很多作者甚至要隱去名字,再去发布自己的作品。
对於他们而言,一个小说的著名权反而並不重要,能卖出一个好价钱才更重要!
陈梦雷有些犹豫:“这算是偷书吗?”
“你怎能这样污人清白……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儿能算偷吗?”
陈梦雷心中还在打退堂鼓,道:“倘若原作者告发我们怎么办?”
这是一个问题,他们不过是一群文弱书生,总不能让人家写完小说就杀人灭口吧!
“可以让他多写几本小说,等我们都加官进爵了,再把这个作者推荐给太子爷,我们也算是对他有知遇之恩!”
经过简单的交换意见,这群文人很快就达成了共识。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我们从哪里去找这么一个作者?”
好傢伙,这群文人都已经谈完蛋糕怎么分了,到了现在却还没有找到蛋糕。
“我有个同乡,是个老秀才了。他最近在写一本小说,寄给我看过,很有意思!”
“有原稿吗?”
那人从怀里摸出来一本精心装订的小册子,显然是早有预谋,一直把这本书带在身上。
眾人把书铺在桌上,探著脑袋一起读。
聊斋志异?
鬼怪小说吗?
《聂小倩》?
人鬼恋情?
……
“看完了没?”一人捏著页角,想赶紧翻页。
“你看这么快干嘛?”
“是你看得太慢了。”这人著急看后面的故事,人一多就容易乱。
最后还是由一人读书,其他人在一旁听著,才对齐了进度。
一个故事讲罢,眾人的眼睛纷纷亮起。
“好!这个故事好!文笔不知道比《元破苍穹》好上多少倍!”
“这寧采臣不为美色和金钱迷惑,也是我等读书人学习的榜样!”
“那《元破苍穹》言之无物、文笔粗俗,一定比不过这本小说!”
或许放在以前,他们不会觉得这《聊斋志异》有什么好的,可经过一晚上冥思苦想,才发现小说並不好写。
想想昨天晚上他们构思的故事,再看看《聊斋志异》,可谓是如听仙乐耳暂明!
再加上这本小说用词颇为考究,一看就是科举正途文人写出来的东西,不像太子写的全是大白话。
眾人对这本《聊斋志异》更加推崇!
用这本书和太子打擂台,太合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