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开庭(2/2)
让一个已经认罪的被告上庭作证?这是什么路数?疯了吗?
王虎也被搞蒙了,他瞪著苏明哲,不知道这戴眼镜的傢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王虎先生,”苏明哲看著他,眼神温和,“请你告诉法官大人,你为什么要开枪?”
“我大佬被人打了黑枪!我当然要还手!”王虎吼道,唾沫星子都快喷到对面的控方律师脸上。
“你说的『大佬』,是指陈山先生?”
“废话!”
“当时的情况很危险,对吗?”
“子弹贴著我山哥的耳朵飞过去!你说危不危险?”
“所以,你当时唯一的念头,就是保护你的老板?”
“对!”王虎答得斩钉截铁。
苏明哲追问,“所以,在那种生死一线的关头,你看到你老板身陷险境,出於人类最原始的保护同伴的本能,你抓起了身边一切可以当做武器的东西,去反击那个看不见的敌人。是这样吗?”
这个描述,让王虎听著都觉得,自己好像还挺英雄的。他用力地点了点头:“对!就是这样!”
苏明哲转向法官,微微鞠躬。“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已经陈述完毕。他的行为,或许鲁莽,或许触犯了枪械管理条例。但他的动机,並非控方所说的『黑帮火併』,而是在特殊情况下的『防卫过当』,或者说,是『正当防卫』的延伸。他是在保护一位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合法的香港市民。”
格里芬的拳头,在桌子底下,悄悄捏紧了。
黑的说成白的!他真的在把黑的说成白的!
“肃静!”法官敲响了法槌。“辩方律师,你还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当事人,陈山先生,是『受害者』?”
“当然有。”苏明哲笑了。他递上一叠文件。“这是我的当事人,陈山先生,旗下远东实业的慈善捐款记录,以及正在筹建的学校和医院的计划书。报纸上,都称呼他为『九龙城寨的大善人』。我想请问,一个刺客,为什么要冒著生命危险,去刺杀一个正在为几百个孩子盖学校的善人呢?这不合逻辑。”
他又拿出另一份文件。
“这是我找到的几位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词。他们都是在附近谋生的普通小贩,他们都证明,是先听到了那声来自楼顶的、致命的枪响,然后才看到我的当事人王虎先生,为了保护老板,愤而还击。他们的证词,与警方的报告,在关键的时间顺序上,完全一致。”
苏明哲顿了顿,將最后一份文件,轻轻放在桌上。
“至於这五位『非法入境者』,”他看向钱振声五人,“据我所知,他们都是从內地来香港,投靠亲友,准备到远东实业的工厂里,找一份工作的普通工人。他们甚至还没来得及办理合法的身份证明,就无辜地捲入了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案里。他们,同样是受害者。”
苏明哲说完,坐了下来。
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听明白了。
这位大律师,从头到尾,都没有否认王虎开了枪,也没有否认那五个人没有合法身份。
他只是,把整个故事,换了一种讲法。
一个慈善家,当街遇刺。一个忠心耿耿的下属,情急之下,拔枪自卫。一群无辜的乡下人,恰好路过,被当成同伙。
而策划了这一切的警方,不仅抓不到真正的凶手,反而把受害者全都告上了法庭。
这个故事,比控方那个“黑帮火併”的版本,听起来……更合情,也更合理。
法官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他看了看面如死灰的格里芬,又看了看云淡风轻的苏明哲,心里已经有了判断。
“砰!”法槌落下。
“经陪审团商议,现宣布判决结果。”
“被告陈山,及钱振声、孟新、李响、孙立、赵铁山五人,涉嫌参与黑社会武装衝突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被告王虎,非法持有枪械罪名成立,但考虑到其行为存在防卫过当的特殊情节,判处入狱一年零六个月。”
“关於五名非法入境人员,鑑於其特殊情况,责令其在一个月內,补办合法居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