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野外(2/2)
“你真会指,看到那堆石头阵没有,是鷲人族的领地,昨晚尸潮一来,它们就飞走咯,估计很快就回来。”
鷲人......好吧,他见了好几次,当然知道这群鸟人的凶残模样,专吃腐肉,肯定也不会拒绝新鲜上门的肉。
见庄杋没再言语,放牧人挥手:
“行了,一看你就是从哪个避难所跑出来的呆子,没见过世界,我先带你去一个集镇吧,在那里你可以活得久一点。”
庄杋见状,轻点头。
他將背部的突击步枪拿下来,攥紧在手里,谨慎跟在老头身后。
能远离寒岭区域就行,至於去哪,对他来说没差別。
放牧人哼著歌谣,在前面悠閒带路。
庄杋想了想,问:“昨晚尸潮刚走,你就敢在这里了?”
“嘿,教你一点野外经验吧,尸潮离开后的地方,其实都比较安全,还能捡漏呢。”
他拍了拍大腿边的布袋:“那群兵痞子,身上值钱的东西可不少。”
庄杋又问:“我们去的集镇,叫什么名字?”
“没名字,说是镇子吧,其实就一村庄,都差不多。”
牧羊人瞧了他手里的步枪,摇头笑道:“那玩意只有兵痞子才用,短距离大口径枪才是真爷们必备。”
庄杋没有搭话,仔细观察著周围情况。
走了大约一小时路程,庄杋看到远处的一小片聚集地。
它確实不能算小镇,里面的屋子是用铁皮、废弃箱子和布料搭建起来,粗獷简陋。
一股浓烈的烟燻味飘来,刺鼻难闻。
庄杋走近了才发现,那些居民不像是正常的人类模样,脸宽嘴大,长著两颗獠牙,体格粗壮,浑身皮肤呈墨绿色,裤襠只围著一条粗布。
老头牵著几头牛走到大门口,对著为首的绿皮男说:
“阿托耳,牛带来了,黄金,五块。”
老头又指了指庄杋,比划著名手势:“生人肉,再加一块。”
庄杋始终保持戒备,举起突击步枪,缓慢后退:“你不诚实啊。”
“怎么说?”
“你確信,我能在这活得更久?”
牧羊人呵呵道:“真没骗人吶,它们的肉库都满了,你呆在这,至少可以活一个星期,不比你在外面瞎乱跑好得多嘛。”
在徐仁义的记忆里,那些在野外活得久的独行者,都不是善茬之辈,庄杋是亲身感受到了。
“哇嘎,哇嘎嘎!”
阿托耳一看见突击步枪,整个人变得异常愤怒,在他的號召下,更多绿皮冲了过来,手里拿著铁木棒和盾牌。
【绿皮族,因过量辐射导致变异,皮肤墨绿厚实,臭不可闻,食人,思维退化且残暴,固执,繁殖欲强,几乎和所有种族为敌】
这和半兽人也没什么区別......
庄杋记住了绿皮特性后,语气稍冷:“再敢靠近,我一定开枪。”
“阿托耳,他的枪里没有子弹,是虚张声势,直接抓住他就行。”
牧羊人压低帽檐,又拍了拍旁边的布袋,语气戏謔:“哪来的子弹,我都已经捡完了,在这呢。”
狗热的......
庄杋暗骂一声,不再逞强,他趁著绿皮合围包抄时,找准一个缺口逃了出去。
沿途的木塔,陆续跳下来十几个绿皮,其中一个挥起砍刀劈向庄杋。
他为了给自己减负,用力一甩,突击步枪砸中了这只绿皮脸部。
“咻咻咻——”
十几根木质长矛划破空气,呈拋物线落下,差点就射中了他。
庄杋没有理会身后情况,逃跑的第一要义是速度快,第二要义是充分利用障碍物。
目前情况是,四周不见任何障碍物,平坦宽阔一望无垠,全是戈壁滩,而且绿皮人奔跑起来的速度,竟丝毫不逊色於他。
真踢到硬板了。
半小时后,庄杋整个人都跑懵了,轻喘著气停下来,而后方依然有四五十只绿皮穷追不捨,边跑边喊“哇嘎”。
有病吧,追这么远至於吗?
庄杋仔细检索了一下老人记忆,原来这些绿皮不仅固执,还很记仇,不达目的不罢休。
行,那你们都跟上来吧。
庄杋见状,改变了逃跑策略,直衝最远处的乱石堆,那里是鷲人族的棲息地。
他衝到乱石堆后,找准岩石夹缝钻了进去,儘可能利用诡雾遮掩自己。
被惊扰美梦的鷲人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了一群绿皮气势汹汹莽来。
绿皮是真的莽,提著狼牙棒高喊“哇嘎”,全然无惧数倍於自己的敌人。
鷲人族全体炸毛,扑腾飞了起来,二话不说直接和绿皮混战在一起。
鷲人的特徵普遍相同,都是长足尖嘴,似人形,浑身覆盖黑色羽毛,而且理智程度不低,庄杋能听到它们在愤怒咆哮。
“炒,这群臭要饭的又来了!”
“疯了吧,都第几次了!”
“没疯,是来抢咱猎物的。”
始作俑者趁著双方內战之际,从后方悄悄逃窜了,走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