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的苹果…苹果録查@《奇案续集》(2/2)
此刻,我心花怒放,实在无悔此行。一见美nV,我便控制不了嘴巴,让原本活跃的我更是变得疯狂过来。我不停的跟阿丽说着说着,从中得知阿丽是一名高中文科生,副修艺术科,他对文化学术都甚感兴趣。
跟阿丽谈了一会,其他人尚未到,阿丽又道:「我为今天的活动起了名,名为起行十一点。我想在十一点钟起程,目标是在今晚六时前完成午膳及登高行程!」
「你定下这目标,作用何在呢?」
「嗯,其实之前我参加了一个领袖训练课程,教授要求我们要在今个星期尝试自行筹办一项集T活动,并要为活动定下目标,又要记下活动中的细节及时间管理,然後将之留在下星期作分享。」阿丽边说边记下,又道:「所以这趟便有劳你们了,真不好意思。」
原来如此,难怪阿丽总要约大伙儿出来啊!之後过了一会,阿丽的网友陆陆续续的到来…
第一位朋友,网名是「大只佬」,但其外表却是文质彬彬,外型瘦削。
「大家好,大是大只佬,大家叫我小良便可以了。我现在是大专学院的工商管理系学生,今天很高兴认识到你们。」小良说话温文有礼,架起那金丝眼镜,实在斯文又大方,只是他为人不苟言笑,略为拘束,言眉间总是带着一点忧伤的气质。加上,在他眼尾细纹和嘴旁法令纹的衬托下,令小良显得更为老成持重,俨如一名小rEn般。
幸好,阿丽说过不太喜欢过於斯文的男子,这趟看来我可少了一个对手了。
我跟小良土气的握过手,才发现到小良腋下夹着一部手提电脑,我跟小良谈着,得知小良昨天才在朋友家中通宵赶过功课,所以他亦带着手提电脑来登高,好不辛苦啊。
小良跟我们打过招呼後,便拿着耳筒收音机,继续自顾自地听他的音乐了。阿丽望着他亦显得无奈,不过,正由於小良这种自我而古怪的X格,便更能显得我热情开朗,好让阿丽更能认识我的优点呢!
「屯门真是一个好地方来啊…」我继续跟阿丽聊着。
聊了不久,第二位朋友又到来了,这位朋友的形象,b第一位的更为鲜明凸出.。
他的网名是纯情少男,真名叫Omar音:奥马。他外型不羁,脸白唇红,带着几分俊朗;他身型魁梧,达六尺三寸高,带着一头长发,紥上一条小马尾,又留有一鬓胡子。他随意的穿上一件T-恤及牛仔K,那T-恤的中间又给穿了一个洞,而那条石磨篮牛仔K的滕盖位置又给撕开了一片,在那年代来说,这是走在时代打扮的尖端,但这却跟「纯情少男」扯不上任何关系。
「Hi,Everybody!你好!每一位久等了,omeetyou!!高兴认识你们,大家叫我Omar便可以了。」Omar嘬着冰条,拨一拨那秀发,声线明显提高了。他虽然有点造作浮夸,或让人吃不消,但就为我添上几分娱乐X。
又或是他拨头发的动作就太大了,竟就与此同时,他的背袋中就跌出了一本书子来,然後,Omar就俯下身子,将之拾回,又放回背包内。由於整个过程时间太快,我都看不清楚这是甚麽书来,只望到这本书的封面页的中央有一个坟墓及墓碑的图案。
原本这件事不值一提,但他这本书的封面实在令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故我又在此留下一记。
之後,阿丽又说:「Omar,欢迎你,你还不算迟,还有朋友未到呢!」
岂料「一讲曹C,曹C又到」,第三位朋友立刻出现,这位朋友又有另一种特sE。
他的网名是「笨小孩」,真名叫阿星。他眼睛细得如「蒙猪眼」,表情呆呆的,真的恰如一个笨小孩,看来网友中都是他最为老实了。
「大家好,我叫阿星。因为我有一点洁癖,故又有朋友称我做洁怪。」阿星引来大家一片笑声。
「看来朋友都到齐了!」阿丽说。
「还不,我还有一个朋友未来,大家稍等一下吧!」原来除了阿丽外,Omar亦约了朋友来,不消一会,他又道:「看看看,他到来了。」
最後的一位同行者到场了,他不是网友,而是Omar的朋友。他也是跟之前的朋友一样,都是各具特sE的,且在我眼中,更是最与别不同、甚而是最格格不入的一个。
「哈利路亚,感谢主!多谢Omar带我来,令我有幸认识大家。我叫国强,多多指教。」国强说话端庄,言词有礼,字音方正,b小良犹有过之,但他每句说话都都来得更正经,。
国强是一名牧师,年龄亦b我们一众年轻人为大,约莫是三十岁左右,而我们则都是十五十六。就是因为他满口正经,所以总是跟大家有点格格不入,但既然约了出来,那便没法子,还是一伙儿走着吧。
国强续祷着:「感谢慈Ai天父耶和华,赐予我们这个晴朗的一天,好让我们可以好好的享受一下登高的乐趣。」我可要就快被这尊闷像闷晕了!
「别这麽罗唆吧!行吧!」Omar一手揽着国强的颈子,带着他走去。
「真是不幸,何以我会跟这个大闷蛋在一起呢?」我心想。
更不幸的,是我本想来这儿结识nV孩子的,但现在一行六人,却只得一位nV孩儿。没办法啦,所谓异X相x1,今次节目的Ga0手是阿丽,她当然多邀请男X朋友吧!虽然阿丽长相不俗,但毕竟僧多粥少,对我这些平凡不过的男孩来说就更为没趣了。不过既然一场来到,便跟大家玩玩吧。
「我们现在一行六人,阿丽能请到这麽多位朋友来,真是十张牛皮蒙个鼓-很大的面子啊!」我说。
「过奬啦,不过,其实我们原本应是七人行的。」阿丽道。
Omar补充说:「是啊,有一位跟阿丽、国强和我都共同认识的网络朋友,她名叫小倩,原本他都打算来的,但只是她後来临时有事,才赶不切来呢。」
不知道这位小倩是否美nV来呢?我揰x顿足...如果是的话,那我今次就真的「走宝」了…
不过还是算了吧,现在烈日当空,我都无心情多想了。我站在球场上那大钟底的左边,望了一望,说:「不要紧吧!现时是十一时零五分,出发了。」
「应该是十一时正才对!」阿星说。
「是吗?」我没有带手表,只有再望望那大钟,说:「是喎,我一时看错吧了!」这个阿星又是的,真不懂人情世故,竟当面拆破我的不是。
「好的,我们就在十一时正出发,值得纪念一下呢!噢嚎!」Omar叫道。
「我要告诉大家,今天我有一个目标,就是要在六时前完成午膳和登高呢!」阿丽重申着,又记録住起行时间。
「絶对无问题,今天的登高路线不远,絶对可以办到。」Omar道。
一刻,网上世界之朋友人物全然放在眼前,各自形象鲜明,大家兴奋莫名,於是,我们一行人,包括美丽开朗的阿丽、不羁的Omar、斯文,自我又带点忧伤的小良、楞头楞脑的阿星、闷蛋的牧师国强,当然还包括萧洒聪明俊朗的我,便开始这天的行程–一个大家期待且特别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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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一:侍应态度之谜
第一站,我们先走到一间印度餐厅进餐。
在这短短的一句钟里,就发生了三件小事,却令两个人尴尬极了!
阿丽先坐下,我当然找紧机会,摄到她身边的座位。难得有美nV在旁,我当然要表现一下自己,嚷着道:「这儿是我最喜Ai的印度餐厅,为获着名食评机构米芝莲赞许的五星级餐厅。」
「我对各国的饮食文化素有硏究,因为印度菜是为用手吃而做的菜肴,所以我们要用手指拿着来用印度菜,才可品嚐到其最佳的味道。例如在吃面包时,我们得要把面包撕成片状再包裹食物,然後把饭与咖哩混和,那麽,我们品尝到的每一口都别具风味了。」虽然我才是第一次吃印度菜,幸而我平日都有看电视的饮食节目,故装起专家来都可以头头是道;我望着阿丽,又说:「用手指吃印度菜已成为一种文化经历,每个印度菜食客都必经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