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盔甲(1/2)
听到格罗因这个名字,艾文是惊讶的。
在他脑海里,孤山远征队里也有一个矮人叫做格罗因,还是护戒小队成员金雳的父亲。
是他嘛?
看著越走越近的矮人,艾文忍不住又打量了一番。
经典且粗獷的矮人面貌。
脸型方阔,下頜宽大,线条硬朗,双眼如炭火一般闪闪发亮,浓密的络腮鬍还精心编出了几股细辫。
棕色的,很深。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因为光线问题,艾文还將他的鬍子认成个红色。
现在才看的清楚。
身上穿银灰色上衣,在阳光下显得明亮显眼,下身是厚实的皮靴和亚麻裤,脖子上还戴著镶嵌著钻石的白银项炼。
隔了老远,豪迈的嗓子就已经响了起来。
“麵汤,你们家酒馆到底什么时候重开啊。”
“你是不知道,我从柳谷镇过来的时候,得先在深岸村住一天,走不了多久,又得在这住一天,然后才能去灯芯草岛,不然就得露宿在野外了。”
“这来来回回的,最少得耽误两天时间啊。”
“酒馆是开不了咯。”
摩根两手一摊,然后抬手指了指背后,说道:“以后,我就跟著我家队长当冒险者了。”
格罗因抬头一看,这才发现板车上坐起来一个人类。
“这什么情况?”
矮人认出了艾文,脸上表情有些惊讶。
那天晚上,对方在酒馆里的那股气势,就像他手里那把剑一样锐气逼人。
这会儿怎么还躺上了?
“去森林里打猎,不小心受了点伤。”
艾文冲格罗因摆了摆手,解释道:“我们也碰上了一群不知道从哪窜出来的半兽人,这不,打了一架。”
“这样啊。”
格罗因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嘴里面却小声嘀咕:“回去要不要跟索林说一下啊?然后召集一支山羊骑兵把这边给清理一遍。”
“搞不好,会影响秋季的生意啊。”
他这支商队,从蓝色山脉出发以后,会沿著东大道走遍整个夏尔。
进入夏尔之后,从路会镇开始拐入小道,走塔克领,林木厅,斯托克,再到柳谷镇。
这是一条完整的路线。
然后回返路会镇,將换回来的粮食和物资放入仓库。
毕竟这玩意又重又占地方,也不能一直带著。
存到仓库里,会有其他矮人及时把粮食带回山脉。
然后商队继续沿著大道一路向东,经过傍水镇、蛙泽屯,白兰地桥,在雄鹿地待上一阵后,终点是布理镇。
一年两趟,夏末和深秋。
主要是用族人锻打的產品,来换取一些诸如粮食、布料、菸斗草、药品以及一些其他日用品。
虽然有些东西矮人也能生產。
比如说蔬菜,但整体数量不多。
况且,矮人们更喜欢的还是锻造、建筑。
让他们种地,確实有些难为人了,所以大部分都是靠交易,然后再僱佣一些人类,来补充日常所需。
而夏末和深秋,正是一些农作物收穫的季节。
这要是让半兽人祸祸了夏尔南区,那至少三分之一的路线都不用跑了。
“格罗因。”
摩根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只是奇怪的问道:“怎么是你在谈生意啊?波弗呢?”
“他啊?”
格罗因从怀里拿出菸斗,说道:“有点事来不了了,头两个月我不是来过一趟嘛,熟悉最近的情况,乾脆这趟就让我跑了。”
“哦,这样啊。”
不提两人敘旧。
艾文直起身子,看著矮人的货物,基本上都是一些简单的工具,锅碗瓢盆之类的小玩意。
心里疑惑,矮人的商队怎么不卖武器和盔甲的?
是觉得哈比人用不上吗?
“露娜,扶我一下。”
艾文伸手,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扭头查看,原本站在身边的女精灵,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不见了。
看来是不愿意在这么多人面前出现。
也对,精灵的性子差不多就是这样。
得,还是靠自己吧。
艾文咬咬牙,从车上跳了下来,一瘸一拐的向著人群走去。
这会儿,东张西望的比尔博看见这一幕,忙不叠跑过来扶住艾文。
“谢谢。”
“別客气,下次出去玩儿,记得把我也带上。”
对於艾文和摩根两人偷偷去林子里玩,而把自己留在村里的行为,善良的巴金斯老爷还是有点介意的。
毕竟,这也算不上冒险。
如果是冒险的话,他就不太想去了。
“哈。”
艾文笑了起来,“下次一定。”
他可不打算让现在的比尔博,就参与到这么危险的事情当中。
两人挤进人群。
正在挑选货物的村民们自然认得他们,纷纷打著招呼並让出一条路来。
走近后,艾文一眼就看到了脸上没啥鬍鬚的吉姆利,顺口问道:“小子,有没有武器和盔甲卖?”
赚了钱,自然得给自己买两套合適的盔甲替换,顺便弄一点副武器。
寒星自然是很好用的。
而且因为杀的半兽人足够多,好像还出现了某种特殊功能。
比如让敌人恐惧。
他感受到了。
但是打了这么多次,艾文总觉得自己好像缺了点远程手段。
黑刺弩的外表太邪恶了,拿出去搞不好就会被人当做是墮入黑暗的人类。
弓,艾文又不会用,也不打算重新再练。
所以想著搞一袋標枪试试。
“小子?”
吉姆利翻了翻眼皮,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高个子人类。
身上衣服破破烂烂的,全是裂口和蹭破的痕跡,就好像是跟人打了一架。
还打输了。
戴在头上的那个金属环,倒是有点门道,看上去既不似钢又不像银,猜不出是什么材质。
一颗淡金色的宝石镶嵌在上面。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吉姆利觉得那颗宝石就像是湖面上的漩涡一样,好似要將周围的光芒全都给吸进去。
怎么可能有这种宝石?
吉姆利摇摇头,闷声闷气的说道:“小子在叫谁?”
“在.....”
艾文话说一半,就意识到自己居然上了这种老套至极的当,硬生生把后半句“叫你”咽了回去,改口夸讚道:“很聪明嘛。”
“嘿...嘿...嘿...”
吉姆利笑了起来,说道:“我可是2879年出生的,今年都六十岁了,按照你们人类的算法,比你爷爷岁数都大,你好意思叫我小子?”
艾文反驳:“你嘴上连鬍子都没有,不叫你小子叫什么?”
六十岁的矮人,其实和人类的二十岁没啥太大区別,虽然已经成年,却还远远不到长鬍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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