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中书「拳王」(2/2)
如果不细看,音乐、伶官之事都由中书省来管,中书省似乎只管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事。
实际上,中书监“掌署敕行下”,即负责敕令的签署、下达,参与军国大事的决策。
虽无法做到实际、独立进行决策,但也极为重要,非掌权者极为亲信之人不能担任。
高孝珩、和士开、魏收(北魏书作者)等人都曾做过中书监。
魏收为中书监时,高湛突然驾崩,朝中大臣甚至需要向他询问是否有高湛遗留下的敕令。
由此可见北齐中书监之权力,绝不仅限於字面所写。
相较於秘书监,其更接近於后世“秘书”的定义。
如果掌权者愿意,他可以藉口中书监“掌署敕行下”的职责,临时扩大其权力。
高儼頷首,指尖轻叩案几:“中书之职重在承转敕令、协理机枢。眼下正有三事需叔正即刻著手。”
他比出一个表示“三”的手势。
“一为令下规正。”
“凡太后懿旨、尚书省擬詔,皆需中书省核验用印。大小政事,每日酉时前由尚书省呈送中书省备案。若有言过其实者,中书可执笔驳正。”
此事即重新规范政令的下达,维持政事运转正常化。
又赋予崔季舒驳正尚书之权,这其实是门下省侍中的职责。
此时冯子琮为尚书令总领朝政,又兼任侍中。
让他兼为两省之长只是暂时之举,如今冯子琮忙於尚书省事务,无暇顾及门下省。
故高儼將这部分职责暂时划归崔季舒,作为过渡。
待日后形势稳定,高儼便会让冯子琮辞去侍中之职,让新任侍中重新履行门下省之职。
崔季舒立刻领会其意,不由得精神一振:“臣谨遵殿下钧命,必使政令下达,字字斟酌,无一妄行。”
高儼微微点头,继续道:“二为推举贤才。”
他目光灼灼地看向崔季舒:“叔正出身博陵崔氏,家学渊源,更兼久歷宦海,当有识人之明。”
“如今朝局初定,正是用人之际。凡士人之中,確有才干、性行方正、心向社稷者,无论其曾与和陆有无往来,望叔正为孤详加访察,列一清单,以备擢用。”
“此事需慎之又慎,寧缺毋滥。”
崔季舒心头一凛,高儼这是在明確表示要任用自己为他搜罗士族中的人才!
这不仅是信任,更是將重建北齐政治格局的一部分重任交给了他崔季舒。
高儼那句“无论曾与和陆有无往来”,更是直接表明他选用人才的標准——既往不咎,唯才是举。
如果他处置得当,这是士人重返朝堂之机!
他立刻深深一揖,语气带著少有的激动:“殿下胸襟如海,为国之诚令臣感佩莫名!此乃士林之幸,社稷之福。臣必竭尽駑钝,访查贤良,务求荐举得人,不负殿下厚望!”
“好!”高儼看见崔季舒的反应,十分满意。
虽然乾明之变后,士人在朝堂中大受打压,再无法直接影响权力中枢。
但北齐统治者始终无法做到让武勛、宗室们完全替代他们的职能。
因此北齐朝堂最终形成了,皇帝与一部分幸臣、武勛、宗室掌握权力中枢,而具体事务则由大量的中基层士人官僚处理。
如今高儼欲扭转这一畸形局面,故借崔季舒之手为被排斥在朝堂核心外的士人们打开上升渠道。
“三为釐清旧牘。”
“近年来大兴狱案,尤以和、陆所擅,多有冤抑与滥政。”
“中书省立即著手,调取歷年相关文牘,凡涉及地方盘剥、构陷大臣、违法乱纪之案,条分缕析,呈报给我。”
“既要沉冤昭雪,安定人心,亦要明正典刑。此为肃清残毒之要务。”
崔季舒此刻已然心潮澎湃。
高儼这三条命令,环环相扣:
整飭政令流程奠定中枢运作规范,起监督之职;
广纳士族人才意在重建朝堂平衡,制衡武勛;
釐清旧案冤狱则是安抚地方、收拢民心,並彻底扫除和陆遗毒。
每一项都切中时弊,既有將权力收归己有,又让大齐朝堂走回正轨。
他行礼讚嘆道:“殿下所虑周详,臣必竭力尽忠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