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外国留学生(1/2)
第109章 外国留学生
1842年12月31日。
地主派议员们终於意识到自已对此事的应对过於鬆懈。这场在岁末爆发的风波,让他们不得不放弃与家人共度年终的时光紧急集合。
正如其名,地主派议员全是大地主。作为蓄养最多债役农的群体,若劳动法通过他们將首当其衝。
“原以为临近年关能消停些,谁知那些傢伙提出劳动法后,示威浪潮又死灰復燃。”
墨西哥自独立初期的混乱时期后鲜有示威活动,如此大规模的抗议连议员们也是头回见识。
“咳咳,这群人当这里是法国不成?”
哈哈—
某位议员对示威者的抱怨引发短暂鬨笑,但很快眾人又陷入对策研討。
“若只有我们地主派反对法案,下次选举必將惨败。”
宪法颁布时,有產者几乎全是地主。但不知何时起,具备选举財產资格者正急速增加“那群泥腿子懂什么选举权,真是...:
地主派议员们对帝国现状怨声载道,却提不出有效对策。面对选民强烈支持的改革法案,反对无异於政治自杀。他们只能徒嘆“还是旧时代好”“当初就该反对君主立宪”之类的废话。
“能否联合教会扭转舆论?就说这是在剥夺劳动权利。”
自世俗大学设立事件后,天主教会与地主派始终保持著政治合作。
“教会方面也表示为难,国王派提出的劳动法条款过於基础,实在找不到反对理由。”
“咳咳,原来如此。”
:..看来只能在具体条件上妥协了。”
自尊受挫的地主派议员们决定增加媒体投资、加强舆论操控,隨后草草散会。
1843年1月。
墨西哥帝国《劳动基准法》正式颁布。这是国王派、地主派与共和派歷时两周协商的產物。
法案內容如下:
墨西哥帝国劳动基准法第一条(工时限制):本法规定成年男性每日工时不得超过14小时,成年女性每日工时不得超过12小时。
第二条(童工禁令):严格禁止所有形式僱佣9岁以下儿童之行为。
第三条(青少年工时限制):10至14岁青少年每日工时不得超过6小时,且不得损害其健康、福利及受教育权。
第四条(夜班津贴):午夜至凌晨5时工作视为侵犯睡眠权时段,僱主须支付额外津贴。
第五条(安全措施义务):所有僱主须按本法维持行业规定的最低安全卫生標准。
虽仅五条,但其適用范围远超英国的《工厂法》与《矿业法》。
“青少年工时限制有点碍事..::..不过总体还算可以接受?”
“確实。反正现在超过14小时或凌晨时段的岗位也招不到人。”
“第五条的安全措施虽然麻烦,但要求也不算严苛。”
“吃亏的只有那些用债役农的傢伙。”
未使用债役农的资本家们鬆了口气,却也不免五味杂陈。
有人庆幸就有人暴怒一一自然是以债役农牟利者。其中资本家的牴触尤甚於地主:农场劳动本就隨季节浮动,延长工时未必能增產,故鲜有超时或凌晨作业需求。而將债役农逼至过劳死的案例,全出自资本家之手。
“愚蠢的法案!债役农要还债过日子,不加班怎么行?”
“还不上债就让他们世代为奴唄。反正配种生崽就能补充劳力。”
实际上无论工时长短,债役农所得工资都微不足道。但愤怒的资本家们根本不在乎对这群人而言,至少免於过劳死的现状反而更糟。
“要不是共和派那些偽君子赞成,这破法案根本通不过。”
“他们损失不比我们小。议员就算了,那些共和理念不坚定的支持者能撑多久?”
“正有此意,该想办法把这批人吸纳过来。”
“必须在地主派內部壮大资本家话语权。这次地主们损失不大才会轻易妥协。”
“没错。我们依附地主派是因尚无代言人,但本质截然不同。必须在地主派內培植势力,或另起炉灶。”
与僱主们的反应相反,劳动者们欢欣鼓舞。虽不会立刻改善生活,但权利保障终於有法可依。更重要的是,引发法案的债役农暴政也將终结。
“亨利快看!我们墨西哥帝国就是不一样!”
维克多激动地为同伴朗读报纸。亨利也点头认同:
“確实与眾不同。来这儿真是来对了。”
“那当然!我早说过!”
维克多骄傲地挺起胸膛。
1843年2月。
墨西哥首批外国留学生抵达。
朴寿打量著同行者们。码头上还有其他国家的留学生一一按计划將由接待人员统一接送。
“日本人3名、菲律宾人5名、清国人1名.:::
朝鲜代表共3人。明明要求必须精通西班牙语。菲律宾人原本就会西语尚可理解,但日清两国竟也有人达標。
即便自信如朴寿,过去七个月也不得不全力攻克西语。那些被他艰难说服的后辈们,多数因坚持不住而放弃。但日本竟与朝鲜人数持平.....:
“学西语很不容易吧?”
朴寿对日本留学生搭话。对方略显惊讶,仍用流利西语回应:
“我们原本就修习荷兰语和英语,相对轻鬆些。虽与西语不尽相同,但共通点颇多。”
“原来如此。”
朴寿忽觉恍然一一在对方眼中,朝鲜才更令人惊奇。
“日本果然擅於吸收外国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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