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改编歌曲(2/2)
“这《巔峰歌会》从宣传开始,就一直碰瓷《我是歌手》,真不要脸!”
江易闻言笑了笑:“这都是圈里正常的手段,倒也不必如此。”
圈里面宣传手段,天天不是你碰我就是我碰你,都很正常。
“哼。”
齐炎不服。
他就是双標。
自己碰瓷別人可以,別人碰瓷自己,那就是不要脸。
很快,《巔峰歌会》在主持人的介绍下,正式开始比赛。
值得一提的是,巔峰除了专业评审还设置了五百人团队的大眾评审,投票也是两者相加。
他们是两期为一轮,第一轮不淘汰,第二轮也就是第三期和第四期票数相加,末位的淘汰,同时也增加了復活赛和补位赛。
规则其实跟《我是歌手》的差不多,只不过有一些细节上的差別。
主持人介绍完以后,第一个歌手出场。
字幕显示,有歌手姓名和歌曲信息。
“刘伶?这谁?不认识,”
江易仔细看了看名字,摇了摇头。
东洲娱乐圈人太多了,连有些天王天后他都不认得,就別提这没什么咖位的小明星了。
齐炎立即拿手机搜了搜:“刘伶,五线歌手,代表作《烟雨》,嗯,完全没听过。”
刘伶要唱得是乔柚的一首高音代表作,上来直接一嗓子,高音能把人震飞。
“我靠!好牛。”
江易点头认同,这个刘伶实力確实不错。
不得不说,郑永兴虽然为人不怎么样,但能力还是有的。
《巔峰歌会》惊喜感確实是有的。
但如果跟《我是歌手》打擂台,江易不觉得对方能贏。
试想一下,前世周杰伦、刘德华、陈奕迅等天王级別的人物一起上一个节目,和一群不认识,但实力丝毫不差的小歌手聚起来的节目,这俩节目,就问你选哪个?
唱歌厉害得多了去了,我们为什么要看你不看天王?
如果看实力就能对比天王,那天王这么多年努力到这个位置算什么?算他勤奋?!
此刻,弹幕上的话,似乎是印证了江易的想法。
“这歌手不认识,唱得確实好,但说这节目堪比歌手?招笑了吧。”
“高音確实不错,但有隔壁厉害?而且隔壁还是天王天后,比不上。”
“听这歌手唱乔柚的歌就知道了啊,高下立见。”
“这节目还行,没事做的时候可以看看。”
“我还是去催歌手剪辑版吧,昨天大鱼大肉吃太肉,今天得休息休息。”
其实但凡《巔峰歌会》不跟《我是歌手》做对比,或者换个时间段播,爆火的可能性不是没有。
这会儿碰瓷的坏处就来了。
既然你去碰瓷歌手,那就会被拿著对比,一旦你比不过对方,那可能就会被放弃,这就是郑永兴执意打擂台的原因。
如果是他的节目更好,那《我是歌手》这个节目就会成为笑话,反之亦然。
郑永兴什么都考虑得很好,只不过他忽略了两者之间的核心问题。
那就是天王和曲爹的號召力。
就像有很多电视剧和电影喜欢请小鲜肉一样,难道投资商不知道他们演技不好,每次都被骂吗?但他们才不看这个,他们只看能不能赚到钱,什么演技,什么剧情,关他们什么事?
只要能替他们赚钱,那就是好演员。
而小鲜肉能够替投资商赚到钱,就是缘於他们的號召力,能让粉丝愿意买单。
所以郑永兴输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