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千枚气血丹,街头小酒摊(1/2)
第242章 千枚气血丹,街头小酒摊
看到那行长长的数字,武良辰的眼皮不禁抽动了下。
要知道哪怕是上次融合五禽拳跟混元桩,获得百兽朝天桩时,所需的命火数量也不过一百多缕。
结果这次直接便升了两个数量级,达到了方缕之多。
不过隨即武良辰便兴奋起来。
因为之前的经验告诉他,命火数量跟功法强度是直接掛鉤的。
也就是消耗的命火越多,功法越厉害。
所以这便意味著这部宝品中等的吞星开脉诀將超越之前武良辰所会的所有功法,成为暂时的最强。
不过眼下武良辰也只能干看著眼馋了,因为到现在他积赞的命火才三百来缕,距离所需的一万多缕还有巨大的差距。
但这难不倒武良辰,因为按照之前的经验,第一次接触所需的命火数量是最多的,而如果你仔细研读练习的话,便可以节省大量的命火。
而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通过这次事件,武良辰从那武神庙中获得了大量修行资源。
其中用来补益气血的药材丹药更是极多。
就比如现在,武良辰从包袱里翻出一个大葫芦,上面贴著一张纸条。
气血丹。
葫芦沉甸甸的,晃动了一下还有哗啦啦的声响。
等拔开塞子之后,从里面飘散出了一股异香。
武良辰倒出来了一粒,发现这气血丹大概就是黄豆大小。
按照这个来推算的话,光是这一葫芦便得有三四百枚之多,而这样的葫芦,
武良辰带回来了足足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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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燕辛辛苦苦积攒了这么多年的家底,最终全都便宜我了?
武良辰有些好笑的想到。
但他並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毕竟这大燕横徵暴敛了这么多年,早就该付出点代价了。
自己现在所取的不过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利息而已。
隨即武良辰便吞下了一颗气血丹。
轰!
这丹药甫一入腹便直接溶解,然后化为汹涌的气血融入了臟腑之中。
而且这种状態还整整持续了一烂香的时间,直到武良辰浑身发热,额头见汗,这气血大潮才缓缓消退。
【命火+30缕】
一颗气血丹便增加了整整30缕命火。
虽然有初次服药的加成,但这药效也算是极为霸道了。
毕竟在晋升为宗师之后,武良辰的气血之雄浑,跟之前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
在这种情况下,这丹药还能增加30缕命火,確实不一般。
而一颗30,十颗300,这一葫芦三四百枚,哪怕算上后面的衰减,也是够够的了。
这样看来的话,这一万缕命火也不是那么难凑么。
毕竟不就是嗑药么。
要按照十分钟一颗的速度来计算的话,大概两天时间就够。
更何况自己还能通过研究习练来减少命火消耗·
想到这,武良辰突然迫不及待起来,
因为相比起武道上的探索跟进步,其他都是身外物,根本不值一提。
哪怕是眼下这件在普通人眼中波及了整个大燕高层的重大事件,对武良辰而言也不及一点武道进度重要。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便选择了闭关修炼。
而就在这时,整个帝都都开始沸腾起来。
大燕高层被一扫而空的连锁反应终於开始显现。
街面上流言四起,人心慌乱,连带著物价都开始飞涨,
一些青皮流氓更是趁机而出,欺行霸市,胡搅蛮缠,將市场搅闹的一塌糊涂。
在这种情况下,眾多商铺乾脆关门了事,而没有要紧事的民眾更是连门都不出,全都躲在家里期盼这场乱子赶紧过去。
在这种情况下,大燕都城的街头迅速变得冷清,哪怕临近年关都没有半点热闹气氛。
刘老头担著一副酒挑,走在大街之上,满心的忧愁。
所谓的酒挑,就是一个经过改造的扁担。
前面是酒桶,上面放一木製平盖,一圈摆著七八个锡制酒壶,里面装的都是最便宜的大锅烧。
帝都產锡,所以锡器价格便宜,再加上整天走街串巷,用陶器容易摔碎,不如锡器来的方便。
后面的担子里装的就是下酒菜了,虽然来酒摊喝酒的都是社会最底层,但帝都爷们的性格就是倒人不倒架,所以不管多落魄,哪怕是个生豆呢,喝酒时也得有个下酒菜才行。
刘老头的酒摊自然也不例外,大木桶里面放著四荤四素八大碗,有谁要就用拳头大小的盘子盛出来。
虽然是四荤四素,但其实都是些不太上档次的小菜。
四荤分別是猪头肉,羊脑,牛肚,鸡爪。
这些东西除了猪头肉外都是肉铺屠宰后剩下的下脚料,价格自然很是便宜。
四素就更简单了,一般按照时令而来,但大多时候都是豆腐乾,炒黄豆,白菜心,还有醃辣椒。
这些菜甚至都不能称之为菜了,更像是佐粥的小咸菜。
但在来酒摊喝酒的人眼里,这便是无上美味了。
酒摊招揽人的响器也与眾不同,乃是一个好似木鱼的木头榔子,用根细长棍子一敲便会发出篤篤篤的声响。
那些好喝酒却又下不起馆子的穷苦百姓一听到这个声音便会来到街上等候。
一般一个人不停,只有围拢了三五个人后,刘老头才会选个千净角落放下摊子。
而后这些好酒之人便会一拥而上,爭先恐后的去抢那锡酒壶。
这酒壶做的很標准,一壶三两,只多不少。
但有些因为年深日久,上面布满了使用痕跡,甚至底都凹进去了。
这样一来,这些酒壶自然就得少装一些酒水了。
儘管可能只是三五钱的差距,但对於这些落酒客而言,钱可以多出,但酒却是一口都不能少。
等抢到合適的酒壶之后,这些酒客们便会打上一壶,再买个炒黄豆或者醃辣椒,要是这天心情好或者挣的钱比较多,那就奢侈一把,来份猪头肉或者羊脑。
至於牛肚跟鸡爪很少有人点,大半都卖给一些好喝酒的女人们了,一般的男子是不喜欢那玩意的。
用他们的话说就是那玩意乾乾巴巴的,吃起来还很费劲,有什么意思。
其实就是因为鸡爪跟牛肚肉少,算起来不合適。
等打好酒弄好菜之后,这些人便会蹲在一旁,先美滋滋的喝上一口,然后捏起几颗黄豆丟进嘴里,那一脸享受的样子,仿佛他们吃的不是黄豆而是什么珍美味,围著的也不是寒酸酒摊,而是大酒楼的酒席饭桌。
別看这买卖很不起眼,但刘老头硬是靠著这个给儿子在乡下买了三亩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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