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表哥捡到的宝物(2/2)
白这爱好大致等同於现在学生们喜欢看漫画,那个年代没有漫画,全是小人儿书,学名称为“连环画”。比如《丁丁歷险记》,在国外是漫画,到国內就给做成了连环画,区別在於每页一幅图,都是一般大小。
我曾亲眼见过白收集的小人儿书,真有大开眼界的感觉,印象最深的是《洋葱头歷险记》。白把这些小人儿书看得跟宝贝一样,捨不得让別人看,因为他跟我表哥关係铁,我才有机会看全了《洋葱头歷险记》,回到学校跟同学们吹了好久。
表哥找到白,俩人认真商量了一番,那年夏天在胡同口树荫底下摆了个摊,地上铺几张报纸,摆几个小板凳,將那些小人儿书拿去租赁,两分钱一本,五分钱可以隨便看一下午。很多小孩儿乃至大人都来看,一天下来也不比到厂子里上班赚得少。
白虽然捨不得这些小人儿书,可也想赚点儿钱,於是跟表哥对半分帐,赚了钱哥儿俩一人一半,收入除了交给家里一部分,剩下的打撞球、看录像也绰绰有余了。
转眼到了秋季,秋风一起,满地落叶,天时渐凉,不適合再摆地摊赁小人儿书了。表哥跟白一数剩下的钱,足有一百多块,在当时来讲已经很可观了,那时候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几十块钱。不过小人儿书被翻看的次数太多,磨损缺失的情况非常严重,那些成套的书很容易就零散了,然而再想凑齐了却是难於登天。那时也根本料想不到,这几大箱子小人儿书若是留到如今,可真值了大钱了。当初小人儿书鼎盛时期,不乏美术大师手绘之作,极具收藏价值。当时几毛钱一本的绝版连环画,如果保存到现在,品相较好的,价格能拍到几万元,成套完整的就更值钱了。
在连环画收藏界备受追捧的一套小人儿书,是上海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三国演义》,全套六十册,搁现在能顶一套商品房。当年白就有这套书,六十册一本不少,他连20世纪50年代绘画大师“南顾北刘”的作品都有。可是为了赚点儿小钱,把这些小人儿书统统糟蹋了,丟的丟,残的残,加上白自己也不再上心,导致一本也没保存下来。
不过收藏热也就是最近这几年的事,那时候並不觉得心疼。表哥摆摊租赁小人儿书赚钱的那个夏天,遇上一件挺可怕的事,当然也跟他捡来的东西有关。
那天天气很热,表哥和白俩人,同往常一样在路口摆摊。天黑后虽然有路灯,但蚊子也跟著出来了,因此他们就在吃晚饭之前收摊。表哥这人眼尖,不当飞行员都可惜了。那次收摊的时候,他瞥见地上有个掛坠儿,捡起来扑落尘土,仔细一看,是枚拿根红绒绳穿著的老铜钱。肯定是谁不小心掉在这儿的,路口这地方一天到晚人来人往,没处找失主去,表哥也没有那么高的觉悟,他觉得这小掛坠儿好看,是个玩意儿,顺手就给揣兜里了。
表哥当时没想太多,而且捡来的东西,也不知道好坏,所以谁都没告诉。收摊回到家洗脸吃晚饭,表舅和表舅妈照例嘮叨个没完,埋怨他放著工人不当,却摆摊租小人儿书,把家里的脸都丟光了。表哥早已习以为常了,左耳朵听右耳朵冒,从来也不拿这些话当回事。
表哥当天累了就没出去玩,吃过饭到院子里乘了会儿凉,跟一群狐朋狗友扯閒篇,还把那用红绳穿著的铜钱拿出来掛在自己脖子上显摆。大伙儿都说这铜钱是个护身符,而且这枚铜钱上的字太古了,谁都认不出来,说不定挺值钱的。表哥听了很高兴,可夜里睡觉却发了一场噩梦。
那天晚上,表哥梦到自己在屋子里上吊,脖子让麻绳勒住,憋得喘不过气,惊醒过来已出了一身冷汗。最奇怪的是梦境接连不断,每天半夜都做同样的梦,表哥隱隱感觉到噩梦也许和捡来的老钱儿有关,不敢再往脖子上掛了,想扔又有点儿捨不得。
白的爷爷在旧社会做过老道,又开过当铺,是个懂眼的人,“文革”时为这事没少挨整,表哥拿著那枚老钱儿去找白的爷爷,请他老人家给瞧瞧是怎么回事。
白的爷爷並不隱瞒,他对表哥实话实说。早年间老爷子当老道给人算命作法,只是为在江湖上混口饭吃,没什么真本事,但这眼力还是有的。他一看表哥捡来的老钱儿,就说这玩意儿根本不是掛脖子上的东西,没有人敢在脖子上掛铜钱,凡是有这么干的,必定是不懂事自找倒霉的棒槌。老钱儿在解放前有压制的意味,因为上面铸著“官”字,死人装棺材入土之前,通常在嘴里放上一枚铜钱,那叫“压口钱”。
再往早,人们穿的衣服宽袍大袖,下摆很长,让风一吹就起来,行动不太方便,因此发明了一些压衣服的东西,平时拴在腰带上,不仅是个装饰,还起到压住衣服下摆的作用。压衣的东西有很多种,玉佩是其中一种,但玉器不是谁都带得起的。汉代以前平民百姓佩戴玉器是触犯法律的,所以有人用小刀替代,唤作“压衣刀”。《水滸传》里有段书是“宋公明怒杀阎婆惜”,宋江用的凶器便是压衣刀。俗话说“寸铁为凶”,將属於匕首之类开了刃的压衣刀带在身上,在很多时候都是犯忌的举动,所以最常见也是最普遍的方法,是在腰间掛一枚铜钱压衣。
根据白的爷爷猜测,表哥捡来的这枚老钱儿,多半是哪个吊死鬼身上带的东西,不知为何留到现在,把它掛在脖子上,夜里能不发噩梦吗?这玩意儿值不值钱不好说,留在家里却容易招灾引祸,趁早扔了才是。
表哥听完这番话,心里不免害怕,不过他也不完全相信,掂量来掂量去,一直没捨得扔。要说这事也邪门儿了,自打老钱儿离了身,表哥再没做过那种噩梦。后来表哥家经过拆迁搬家,这枚让人做噩梦的老钱儿就此下落不明,不知遗失到什么地方去了。
四
表哥在我表舅眼里,始终是个没出息的待业青年,但在我看来,表哥是个挺能折腾的人,从小胆子就大,敢做敢闯,向来不肯循规蹈矩。
举个例子,以前有种关於耳蚕的传说,说“耳蚕”那是叫白了,也有称耳屎或耳垢的,总之就是耳朵里的秽物,据说正常人吃了这玩意儿,立刻就能变成傻子。
大人经常这么告诉小孩儿,说是胡同里那个老傻子,就是小时候误吃耳蚕造成的。这种事有没有依据,完全无从考证,反正大伙儿都这么传,渐渐都信以为真了。也许真有这么回事,也许只是嚇唬小孩子,毕竟那东西不卫生,那年头的孩子大都又淘又馋,什么都敢往嘴里放,所以拿这种话镇唬著。
表哥十五六岁的时候,跟胡同里的一群半大孩子打赌,说起吃耳蚕能变傻子的事。白当场从自己耳朵里掏出来一大块耳蚕,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掏过耳朵,那耳朵里的东西可想而知。掏出来的这块耳蚕,能有小指甲盖那么大,也不知道存了多少年了,黄里透绿,放在手里给表哥看:“你敢不敢吃?”
表哥胆子再大也不敢嚼,全当是吃个蚂蚱,捏起来扔到嘴里,拿凉白开往下一送,气不长出、面不改色,也没有变成傻子,彻底將吃耳蚕变傻子这个愚昧无知的说法给破了,震惊了整条胡同,还因为打赌贏了二十根小豆冰棍。
表哥从小就经常干这种事,拿表舅和表舅妈的话来讲,淘得都出圈了,干嘛嘛不行,吃嘛嘛没够,搁哪哪碍事。
其实越是这种人越能成大事,汉高祖刘邦当年不也是游手好閒、不务正业?按表哥的理解,在厂子里找份工作,老老实实每天到点上班到点下班,颳风下雨不敢迟到,累死累活赚份工资,整日里算计著柴米油盐,將来娶个媳妇生个孩子,再教育孩子长大也这么做,那才是真没出息,男子汉大丈夫坚决不能走这条路。
表哥果然没走那条路,他应该算是国內下海比较早的那批个体户,只不过时运不佳,要不然早就发了。当然,摆小人儿书摊捡到枚老钱儿,后来莫名其妙地丟了,那倒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表哥遇到最厉害的一个宝物,还是在1985年,那件东西可说得上是空前绝后了。
那一年白已经去厂里上班了,表哥又认识了一个新疆人,俩人合伙卖羊肉串。新疆那哥们儿手艺不错,但只会说维语,地面也不熟,跟表哥合伙,俩人打了个炉子,就在街上烤羊肉串。那是天津最早的羊肉串,至少周围的人在表哥摆摊之前,都没尝过这种西域风味。那会儿是两毛钱一串,羊肉都拿自行车的车条穿著,不像现在都用竹籤子。炉架子后面放台单卡的破录音机,喇叭都劈了,也不知从哪儿搞来一盘旋律诡异的磁带,说是新疆的乐曲,但是放起来呜里哇啦,谁也听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曲子。新疆人拿把破蒲扇,一会儿把羊肉串在炭火上翻来翻去地烤,一会儿捏起孜然、辣椒麵往上撒,动作非常熟练,他用破蒲扇一扇那炭就冒白烟,混合著烤肉的香气,让人隔著半条街都能闻到。表哥则在那诡异的旋律下,嘟嚕著舌头吆喝生意,什么“辣的不辣的,领导世界新潮流的羊肉串”之类。这买卖在当时来说可太火了,路过的男女老少没有不流口水的,每天下午都围著一帮人。
那天有个外地男子,看模样四十来岁,大概是到天津探亲或出差,一听口音就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因为北京人口甜,老北京话和普通话还不一样,儿话音特別重。刚解放的时候,全国党政军机关都设在首都了,各个机关加上家属不下百万人。这些人大多来自五湖四海,口音是南腔北调,子女后代基本上都说普通话,但不是老北京的土话,只有四九城里住了多少代的人,才说真正的老北京话。表哥家在北京有亲戚,所以一听口音就能听出来。
这位老北京走在半路上,也被表哥的羊肉串吸引过来,吃了两块钱的,吃完抹抹嘴,抬脚走了,却把手里拎的提包忘在原地了。表哥对这个人有印象,可等到晚上收摊,还没见失主回来,他一琢磨:“这么等也不是事,不如打开看看皮包里有什么。要是有很多钱,人家肯定也挺著急,就赶紧交给派出所,让他们想办法去联繫失主,要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我就自行处置了,没准儿只是些土特產之类的……”想到这儿,他把包打开,见那里面除了零七八碎,以及一些证件票据之外,还有个很奇怪的东西。
这东西像是年头很老的玉石,但没那么沉重,有一指来长,两指来宽,形状並不规则,疙里疙瘩的泛著白,还带著一些黑绿色的斑纹。从来没听过见过这种东西,看著又不像古董。晚上到家后,表哥就拿去请教白的爷爷。
白的爷爷当过算卦老道,也做了好些年当铺的掌柜,掌眼一看这东西,连连摇头,表示从没见过。像玉肯定不是玉,这些黑绿色的纹理,也不是铜沁。古玉和青铜器一起埋到地下,年深岁久,青铜之气侵入玉的气孔中,会形成深绿的沁色,那叫青铜沁。如果古玉是放在尸体旁边,死尸腐烂的血水泡过玉器,年头多了是黑色,是为血沁。这东西上的斑纹色呈黑绿,又不成形状,多半是仿古玉的西贝货。什么是西贝货?“西”“贝”合起来念个贾——江湖上避讳直接说“假”字,就拿“西贝”二字代指假货,一个大子儿也不值。
表哥听完十分扫兴,又想这皮包里有证件和票据,还是还给失主为好。转天还没等送交派出所,那位老北京就急匆匆地找来了。敢情这位也够糊涂,回到家才发现包没了,也想不起来丟在哪儿了,一路打听过来,问到表哥这里,表哥就把皮包还给人家了。
那位老北京感激不已,主要是这些票据事关重大,搞丟了很麻烦,他拿出那块假玉要送给表哥。表哥执意不收,另外也生气这人虚情假意,拿这东西来糊弄自己。
那位老北京说:“这东西確实不是玉,它是哪儿来的呢,您听我跟您说说。我老家儿是正红旗的旗人,前清时当皇差,守过禄米仓,禄米仓您听说过吗?明末清初,八旗铁甲入关,大清皇上坐了龙庭,给八旗各部论功行赏,这天下是八旗打下来的,今后有这朝廷一天,八旗子弟就有禄米,到月支取,这叫铁桿庄稼。当然根据地位不同,领多领少是不一样的,属於一种俸禄,可以自己吃,也可以拿到市上换钱。朝廷存米的地方就叫禄米仓。仓里的米年復一年,新米压著陈米,整个大清王朝前后两百多年,最底下的米不免腐烂发霉。赶到大清朝玩完了,那禄米仓里的米还没见底,不过底下的米早就不能吃了。再往后日本鬼子来了,这小日本子太抠门儿了,据说他们天皇喝粥都捨不得用大碗,哪捨得给咱老百姓吃大米白面啊,发明了一种混合面,拿那些粮食渣子,配上锯末让咱吃。这东西畜生都不肯吃,硬让咱老百姓吃,也不知吃死了多少人,那混合面里就有禄米仓存了几百年的陈米。那时候我老家儿还守著最大的一处禄米仓,让小鬼子拿刺刀逼著,也不敢违抗,整天在仓里挖出那些猪狗都不吃的陈米,用来做混合面,结果挖到最深处,发现了好多这种化石。相传这是地华,华乃物之精,陈米在特殊环境下变成了石头,所以表面疙里疙瘩,都是米变的呀。最后数一数,挖出这么二十几块,天底下可就这么多,再多一块也找不出了。这么多年一直收藏在家里,这次到天津是有个朋友很想要,因此给他带了一块。”
这位老北京说这东西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也少见,就想送给表哥略表谢意。
表哥一想,这不就是粟米形成的化石吗?那黑绿色的斑痕都是霉变物,谁愿意要这种破玩意儿?於是推辞不受。可转过年来就后悔了,悔得以头撞墙。原来有日本人收这东西,也不知道是研究还是收藏,反正是一块能换一辆小汽车,那时万元户都不得了,一辆小汽车是什么概念?
表哥总捡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些值钱,有些罕见。可按看相的说,他这人手掌上有漏財纹,捡到什么好东西也留不住。所谓“物有其主”,那就不该是他的东西,可换个角度想想,这些经历本身,又何尝不是一件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