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哥布林天天吃肉!(1/2)
第53章 哥布林天天吃肉!
宽敞的山洞,因挤进了上百个哥布林而空间逼仄,几乎不容落脚。
他们胳膊压大腿、大腿压肚子、肚子垫在脑袋底下就这么胡乱的睡著。
鼾声、磨牙声、梦话声、口臭气、汗臭味、尿骚味·:
声音和气味交织在一起,在山洞里迴荡瀰漫,但没一个哥布林被吵醒或熏醒。
他们实在是太累了。
诸神啊,大陆上竟然还有比『码头搬运工”还苦还累的活计吗?
当然有。
早在上万年前,『巨龙纪元』时就有了。
它叫:
矿工。
啪!
一声清脆鞭响。
“!!~*&&**##*!“
挨了狠狠一鞭子的倒霉蛋还没清醒,就迷迷糊糊的惨叫出声。
他踩著同伴的大腿蹦起来,又惹来了同伴的惨叫怒骂。
同伴愤怒的挥舞拳头,却打到了另一只哥布林的屁股上。
那哥布林屁股一紧,脚一蹬,端到了旁边雌性哥布林裸露乾的胸脯。
雌性哥布林痛极了,张开嘴,发黄的尖牙咬在了对方的小腿上。
出血了:::
“噶!!”
一声更悽厉也更大声的惨叫,伴隨著双手双脚不受控制的剧烈挥舞,终於弄醒了整个山洞的哥布林。
他们一个个站起身,打著哈欠,搅动了山洞里的空气,让它更臭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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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皮懒虫们!”
一个棕色皮毛的狗头人,在山洞门口大叫,他捂著鼻子,没走进去:“快点滚出来!”
啪!
他再次甩出了手里的鞭子,这次有两个哥布林挨了打,疼的牙咧嘴,像猴子似的乱窜。
“立刻出来吃饭,不许磨磨蹭蹭!!”
鞭子狗头人身边还站著两个狗头人,其中一个拿著大勺子,吼道:“今晚上是肉汤!”
肉汤!?
哥布林们麻木的大脑终於被触动了一点,大勺子上的肉香味让附近的几个哥布林口水直流。
他们开始『呼隆隆”往外跑,
山洞外的空地上,插著几根火把,驱散了午夜的浓重黑暗。
空地中央,几个大石槽里已经倒满了肉汤,还冒著热气,显然是刚做好不久。
哥布林们像出栏的小猪一样围了过去,挤在一起,开始享用美食。
石槽边有一堆木头碗,但哥布林们不太爱用,尤其是在刚刚开餐的时候傻瓜才用碗留汤喝!
聪明的哥布林,都会用手去捞稠的吃!
上百个哥布林在围著石槽,大吃大嚼。
十几个狗头人,拿著武器或皮鞭,守在周围,偶尔交换一个眼神,也充满怪异和嘲讽。
“咳咳、呕。咳、咳、、”
突然,吃得起劲儿的哥布林当中,有个傢伙被一大块肉卡住了嗓子。
他痛苦咳嗽,捶打胸口。
没同伴搭理他,大家都在忙著吃。
狗头人们都看著他,但也没有上前帮他,反而当个打发无聊的乐子:
猜猜他是会死,还是能活下来?
“呕咳!!”
他跪地弯腰,呕吐出了一根细长的肉条他幸运的成为了后者。
等喘好气后,这哥布林又拿起了那细长的肉条,准备再塞进嘴里,好好嚼烂它。
可他突然觉得这肉条有点眼熟一瞬间,奇怪的本能,让他猛地颤慄了一下,肉条又掉在了地上。
他看著那肉条:·
真的很眼熟。
好像在哪见过。
哪呢?
他疑惑地想著,想著,抬手使劲拍了拍脑袋,还是想不出来。
他很快放弃了。
思考这种东西,从来就不太適合哥布林。
还是快吃吧,吃不饱就去挖石头,会被累趴下的。
趴下就要挨鞭子!
很疼很疼!
他伸手去捡那肉条,手指正好和它並排挨在一起。
哥布林一下子呆住了。
他愣愣的把手指和那条肉比了比。
一样粗!
一样长!
那条肉顶端还有一小块硬硬的东西,摸著,像指甲。
他突然发现了答案:
手指!!
这条肉是手指!
和他的一模一样,是哥布林的手指!!!
他嚇得颤抖起来。
他们哥布林会和同伴打架,甚至会打死同伴,但是,哥布林从来不吃同伴啊!
“吼!*&*!嘎*噶&*咔鸣*#&#*!“
(吼!同伴!!汤,肉汤里是同伴的肉!)
他疯狂的蹦跳起来,大喊大叫。
引得周围几个哥布林抬起头,惊疑的看著他。
噗!
一支骨箭穿透了他的肚子,他惨叫著歪倒在地上。
周围的哥布林纷纷惊叫著躲开。
一个狗头人大步上前,抽出弯刀,狠狠劈下去,把他的脑袋砍了下来。
那狗头人杀了他之后,並没有停手,和身后的两个狗头人一起,又把距离最近的那几个哥布林,也一个个捅死。
血流了一地。
“乱喊乱叫,不好好吃饭,就得死!!”
那弯刀狗头人抓著第一个哥布林的脑袋,高高举起,对已经纷纷看过来的哥布林们吼道。
“吃饭!!”
他又吼了一句。
哥布林们嚇了一哆,全都埋下头去。
肉已经被捞乾净了,有的哥布林拿起木碗留汤喝,有的不用木碗,直接用手捧。
没谁去看那几头被杀死的哥布林。
他们不是来自一个族群的,这上百个哥布林,被狗头人们刻意打乱了。
他们至少来自十几个族群,分布在数十公里的山林里,互相都不太认识。
不同族群的哥布林,语言相差很大,人类有『大陆通用语”,但哥布林们可没有!
所以,来自其他族群的哥布林们,都没太听清那突然发疯的傢伙在喊什么。
有肉吃,还不满足吗?
是没抢过別人?
那他应该直接殴打抢他肉的傢伙,而不是乱喊。
乱喊乱叫会被杀死聪明的哥布林第一天就记住了,不太聪明的第三天也记住了。
这都好多个好多个好多个三天了,他还没记住。
唉。
他是个大傻瓜呀!
几个狗头人上前,把那七八只哥布林的尸体拖到了远一点的篝火旁,扔在那儿。
“库克!你又他妈犯蠢了!”
弯刀狗头人上去端了拿勺子的狗头人一脚,骂道:“告诉过你好几次,把哥布林的脑袋、手、
脚全都剁下来餵狼,你怎么又煮进汤里去了?”
库克被端了个跟头,他不敢爬起来,坐在地上辩解:“我是这样做的哇!队长,我都剁了的!”
“自己看看这是什么!”
一根哥布林的手指被甩到了他脸上。
他捡起来看了看,喏著,犹豫道:“应该、应该是不小心掉进锅里去的。”
“再有一次,你就放下斧子,拿起十字镐,也跟著哥布林去挖矿吧!”
弯刀狗头人又端了库克一脚,骂道:“连剎肉都剎不好,血牙部落不需要你这样的废物!”
“队长,~不会了,以后不会了~!”
“哼!”
弯刀狗头人指了指新送来的哥布林尸体:“快点把他们剎了!第二批挖矿的哥布林要回来了。”
“是,队长!”
有队长在旁边,库克拿起斧子,使劲狠狠挥下去。
咔!
那只无头哥布林的脚腕,被齐齐砍断。
弯刀狗头人这才满意了一点,扭头走到了山崖边上,向山谷里望去。
山谷深处,一根根火把插成了两列,火把中间是背著麻袋、拿著十字镐的哥布林。
他们钻进山洞,又钻出山洞,
像背著食物的蚂蚁一样,从大山深处背出一袋袋银矿石。
山洞被挖了几百米深,不知道有多少条岔道、多少个几百米长。
矿石堆成了一座座小山,又被一点点运走。
有些人得到了银矿石,炼出了白银,获得了財富。
血牙部落的狗头人得到了食物、麻布和铁的武器。
挖矿的哥布林很累,一天要挖16个小时,但他们吃到了肉。
大家,都有收穫。
绿湾城,戈尔斯家族宅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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